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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勤工俭学被忽悠成股东 入股月余13万元打了水漂

益新闻 来源:晨报之声 44789℃

五一小假期即将到来。在人们纷纷外出度假时,不少高校毕业生还在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据了解,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规模为1222万人,比2024年增加43万人,再创历史新高。面对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毕业生的选择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除了传统的就业路径,创业、灵活就业也成为一些毕业生的选择。

很多同学可能没有什么人生阅历,更谈不上有创业、投资的经验,所以,如果想创业、想投资、想入股,一定要谨慎又谨慎,特别要警惕那些精通法律的合伙人,不要轻信他们的花言巧语。

大学生小超就是这样受骗上当的,仅仅一个多月,他就损失了13万元。下面讲述的就是小超受骗上当的经历。

被忽悠入股一个月后,公司突然关门歇业

小超是广西某高校的学生,因为新冠疫情,他办理了为期两年的休学手续。2023年4月,他通过网络招聘,来到设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的福建知法博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勤工俭学,做考研英语兼职教师。

福建知法博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1日,成立之初只有两名股东,法人代表许某雨和监事李华。李华是李某宇的妻子,李某宇是福建某理工大学法学教师,法学博士,中共党员。许某雨的父亲是泉州某高校法学教授,也是李某宇的硕士生导师。股东吴杰是公司开业后几个月加入进来的。

许某雨说,他长年生活和工作在厦门,知法公司他只负责投资,不管公司的具体工作,公章也不在他这里。所以,知法公司所有的具体工作都是李某宇以他的妻子李华的名义在负责,李华只是一个挂名股东。

小超当时只是一名英语兼职教师,周末才去公司上课,对公司的情况并不了解。股东吴杰有一天跟他说,公司将去某学院给学生上考研辅导课,想请他也去某学院上课,小超拒绝了。后来吴杰又找到他,说找不到其他老师,还是想请他去上课。吴杰还说,知法公司一直在找长期合作的考研英语老师,希望小超能和他们一起赚钱。听了这话,小超便接下了某学院的课程。

2023年9月底10月初,上述三人对小超说,某学院会为这次考研培训支付十多万元的费用,而且这样的合作以后每年都有。如果小超加入他们,以后每年都可以获得分红,以后哪怕不在福州,也可以通过线上授课。而且,他们还说准备开办华侨生联考培训,到时候也需要英语老师,一年有很高的收入。为了让小超尽快入股,他们谎称加入公司的名额十分有限,还有其他人也有入股的意向,晚了你就没有机会了。

小超的无知和轻信,直接导致了他后来在维权过程中的被动。因为他在跟他们交流上述内容时,根本没有录音。他万万没想到,他们说的这一切,都是假的。他们跟某学院根本没有签订合作协议,当时只是试讲。华侨生联考培训,更是子虚乌有。

小超想当然地以为,李某宇是大学老师,法学博士,他一向很崇拜这样有知识有文化高学历的人,认为这样的人能力强,人品好,根本不可能骗他。许某雨的父亲是法学教授,许某雨出自书香门第,能力和人品也应当是强的、好的。本着对李某宇和许某雨的信任,小超最后决定入股。许某雨说他投资了100万元,所以一股是一万元。小超最终同意以2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上述三名股东20%的股权。

股权转让合同是李某宇起草的,签字也是他亲笔签的,但他签的是他妻子李华的名字,而不是他的名字。

2023年10月30日,小超将20万元分别打入到许某雨、李某宇和吴杰的支付宝,分别是7万,7万和6万元(小超打给李某宇支付宝的7万元,见下图)。

没想到,小超入股才一个多星期,就有一名员工悄悄告诉他,公司现在每个月都是亏损的,没有学生进来就没有收入。果然,当月公司没有发放工资。11月底,公司在小超不知情的情况下,辞退了员工,12月又退租办公用房,公司关门歇业了。

小超问李某宇,公司不办了,为什么不告诉他。李某宇说,公司只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没有说不办了。小超不相信,要求退钱,但上述三名股东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解决,吴杰几天后迅速离开了公司,从此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拒绝退钱。

偷梁换柱,20万元变为0元

按理,小超打款后,接下来要由小超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小超是第一次入股,根本不了解程序。许某雨主动找了代办公司,替小超去办理了,也没有向小超要代办费用,而且是在小超打款给他们后的第二天(10月31日)就迅速办理好了,法人代表也由许某雨变更为吴杰。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小超是花了20万元购买他们三人的股权的,但他们提交给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合同上,却写着小超是0元购买他们的股权,小超对这一切都不知晓,不知道他们是如何做手脚的。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的最后一条写了这样一句话:“若工商变更登记使用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版本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的为准,本协议是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见下图)

小超刚开始想不通,股权转让协议只有一个版本,为什么要写这句话呢?后来才明白,李某宇他们早有预谋,做好了一真一假两份股权转让协议,给小超看的是真协议,而上交给税务局的则是0元购的假协议,便于他们偷税漏税。每个人的合同各有两张,第一张是主要内容,第二张是签名,没有骑缝章,要造假太容易了,只要把第一张换掉就可以了。

他们所谓的股东会议决议也是造假的,根本没有开过股东会议决议,且用的也是0元购的假合同,一共三张纸,最后一张是签字页,前面两页掉包了。

小超向闽侯税务局举报他们偷税漏税,但一年多过去了,闽侯税务局迟迟没有处理结果。小超多次催问结果,税务局总能以各种理由不作为。

2023年8月25日,福建省税务局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规定从2023年10月1日起,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请人)应当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依法到纳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见下图)。在实际工作中,这则通告成了一纸空文。

以增加投资和背债务相要挟

他被迫签订股权回购协议

2024年1月8日,在小超家人的联系下,许某雨和李某宇终于同意见面协商这件事,吴杰还是拒绝见面。小超提出,希望许某雨和李某宇各退回他5万元,给他们各留下2万元。许某雨说,他听李某宇的,李同意他就同意。但李不同意,他只同意退回3.5万元。当天的协议没有达成。

这之后,李某宇还跟小超说,公司现在并没有倒闭,只是暂时歇业。公司以后可能要做新的业务,你是股东,你还要再出资。如果公司亏损了,你也要承担相应的债务。听了这话,小超陷入极度恐惧中,恨不得马上退出公司。在这种心态下,他最后被迫同意以7万元的价格,将20%的股权卖给了许某雨和李某宇。

在签订完股权回购协议后,本应马上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许某雨说要马上把公司注销掉,不用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后在小超的坚持下,许某雨才不得不找代办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还收取了小超2000元代办费用,没有给小超发票。小超为此咨询了代办人员,他说代办费用是700元。

由此可见,李某宇所谓的要做新的业务,完全是一派谎言,目的就是为了欺骗小超,让他产生恐惧,急着退出公司。小超又一次受骗上当了。

正是这第二次的上当受骗,让他步入了维权困境。许某雨和李某宇公开说,你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表明你认可你花20万购买的20%股权现在就只值7万元,你这是投资失败,只能怪你自己,我们没有强买强卖。你不服,你去打官司告我们啊!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小超认为,许某雨和李某宇故意隐瞒与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密切相关的重要事实,即公司财务已入不敷出,处于亏损境地这一事实,因此,他们必须对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他后来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是在李某宇的恐吓下被迫同意签订的,不是他真实意思的表达。

遗憾的是,尽管小超说的全是事实,但他拿不到他入股时公司就已经亏损的证据,他入股前后,都曾经要求查看公司的资料,但他们以各种理由不给他看。他也没有把他们忽悠他入股和恐吓他要他再投资和承担债务的话都录下来。要打官司维权,谈何容易!李某宇和许某雨精通法律,他们都十分清楚,小超是不敢去打官司的,没有证据,去打也是输,他们赢定了。

法学院领导站台宣传,知法公司神通广大

一年多来,小超四处奔波,想为自己讨个说法:他去闽候区上街镇派出所报案,认为上述三名股东涉嫌诈骗,但警察不予立案;

他们还曾拖欠了小超1.61万元课酬,小超去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说,他们只能管劳动报酬,兼职课酬属于劳务报酬,不是他们管辖范围;他到司法局去寻求法律援助,司法局说,他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

2024年4月10日,小超被迫去福建某理工大学纪委举报李某宇。4月16日,该校纪委给小超回电,说他们已经交给法学院党委,并承诺会督促他们进一步核实办理,但一直没有结果。

2024年5月,小超的家人给该校党委书记写了实名投诉信,还留下了手机和身份证号码,但学校没有找小超的家人核实情况,半个月后只给了一个简短的答复,认为这是经济纠纷,超越了学校的职权范围,李某宇没有违法违纪,还特别强调,该校历来重视师德师风问题。言下之意,李某宇师德师风没有问题。此后小超的家人又两次给党委书记写信,石沉大海。

后来,小超偶然在该校的官网上,看到了一则该校法学院的所谓“学术讲座”信息,该校法学院张副院长公开为知法公司站台做宣传(见下图)。

吴杰只是知法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但在学校官网上,他居然成了也不知道哪里颁发的“规划指导首席顾问”,还“成功指导上千名学生成功考上研究生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该校难道没有能力来指导学生考研和法考吗?吴杰的水平居然能超过该校如此众多的教授?而且,高校领导利用学校的公共资源,公开为一家只有四五人的私人公司站台做宣传,合适吗?该校与知法公司有这层“亲密”关系,该校领导这样轻描淡写地处理这件事就不奇怪了。

走投无路制作视频 引来众多网友热议

小超很天真,他还曾向许某雨的父亲求助,希望许教授能看在他还是大学生的面上,跟儿子说一声。但许教授拒绝了。

走投无路的小超制作了长达27分钟的视频,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作了详细阐述,发到了某音平台。视频一经发出,立刻引发了网友热议,短短两三天,就有近200条评论,转发量2000多次,400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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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宇不愧是学法律的,他向平台提供了他不是股东的证明,说他与视频中涉及的纠纷没有关系,于是,视频被禁播了。

这就是说,哪怕李某宇实际上做了多少违法的事,只要股东里没有他的名字,就与他无关,明明所有人都知道是他干的,也与他无关,所有责任都是他妻子李华的责任。不愧是法学博士,活学活用法律!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于“诚意保证”提交的投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向上级部门投诉无人理睬 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

可能有的同学会说,学校不管,还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啊,难道就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吗?

其实,2024年10月,小超的家人就给福建省教育厅叶厅长实名写信反映情况,但教育厅纪检工作人员说,他们无权处理,建议他们向福建省纪委反映。于是,小超的家人通过福建省信访局,向福建省纪委反映情况。等了近两个月后却发现,福建省信访局居然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就直接把信转发给了福建某理工大学,结果又是石沉大海。

一年多过去了,小超和家人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深感疲惫和孤立无援。小超已无心读书,不得不办理了退学手续。一朝被蛇咬,他再也不敢走与人合伙创业之路了。想起自己还没有赚钱就被自己崇拜的人坑了13万元巨款,他就伤心难过,痛苦无处说,冤屈无处申。将来的路在哪里,他很迷茫。

著名律师罗翔先生曾说过:“某些精通法律的人特别容易变成人渣。如果他们想犯罪,一定可以实现‘完美犯罪’,让你抓不着他。即便你抓着了,他也能让自己不构成犯罪。”这句话用来概括小超的经历,再精确不过了。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和年轻朋友:社会是复杂的,初入社会的你们,涉及到投资、钱财的事一定要谨慎又谨慎。如果对方是精通法律者,还是远离他们为好,因为他们太懂法了,以表面上“合法”的手段,一步一步设下陷阱,坑你的钱财,又让你没法告他,实现“完美犯罪”,小超的惨痛教训就是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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